教子做错事和受到惩罚
孩子做错事,我经常惩罚他,但我老师说不能滥用惩罚。请问一下,孩子做错事不能判刑吗?为什么不能滥用惩罚?
着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惩罚是敏感性强、没有危险的教育手段。
首先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惩罚,不包括体罚。体罚是违法的,绝对不允许。这里所说的惩罚是指父母愤怒地斥责、剥夺孩子的正当权利、引起孩子身心痛苦的行为。
心理学家认为,对孩子的惩罚在短期内有一定的效果,但没有长期的效果。严厉的惩罚和长期的惩罚最终会形成孩子两种对立的性格特征。
一个是愤怒、反叛(我不服从你们说的话!)、反抗(打我也不怕!;
另一个是服从(我还很小,只能照你说的做。)、恐惧(如果你能躲起来,不要被发现。)和退缩(反正我不是个好孩子。)。
即使是轻微的惩罚,对孩子来说也很有魄力。孩子既有敏感的自尊心,又有公平的敏锐感觉
不公平的惩罚,孩子非常不满,改变对监护人的意见,最终改变对自己的评价。因此,成年人必须特别慎重地处罚。
如果一个孩子不是故意做坏事,事情不那么严重,就不要受到惩罚。如果孩子的行为造成一定的危害,如果妨碍他人的活动或损害财产,他可以退出现场,过一会儿再回到活动中。
苏霍姆林斯基说:应该认真考虑什么因素让孩子做这件事,把自己放在孩子的位置上,相信孩子可以用自己的努力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