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饿死女童案”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
案情简介:乐燕是2岁、1岁两女童母亲,在同居男友(1岁女童生父)因犯罪被羁押期间,依靠社区发放的救助和亲友、邻居的帮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乐燕因沉溺于毒品,为外出吸毒游玩娱乐,仅留少量食物、饮水,缠裹窗户锁扣、夹紧主卧室房门以防止小孩跑出。因其在外时间过长,致两女童饿死家中。
法院判决:南京中院判决认为,乐燕在负有抚养义务、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义务,造成两被害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鉴于被告人乐燕审判时系怀孕的妇女,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判决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件延伸:这起案件,现代快报曾多次予以报道。为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现代快报曾呼吁,要全面妥善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快完善儿童保护立法和社会救助制度,尤其是对问题家庭儿童监护监督干预,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监督和变更。
在案件判决之后,乐燕案审判长周侃等法官开始行动,建议相关部门对儿童监护权变更进行立法,以保护未成年儿童的权益。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迅,也在刚刚闭幕的南京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南京市人大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目前,这一条例已进入南京市人大立法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受这起案件的影响,民政部、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等部门,也已开始着手研究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的指导意见将于今年年内出台。对那些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通过行政干预,即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