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就春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成立6个督查组
据了解,本次开学专项督查将成立6个督查组,督查重点包括:各地各校在保障开学条件、开展“三爱”“三节”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进新学期重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上岗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督查方式采取各校先行自查,各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教育部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力求通过各地各校自查和教育部重点督查,做到对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
据悉,督查组于2月21日至28日,赴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1个省区市,采取听取汇报、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查,深入了解各地各校春季开学工作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督查要深入地(市)或县(市),原则上应包含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每省检查的地级市不少于2个,检查的学校(含幼儿园)不少于8所。
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将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推广;对于暴露的问题会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