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个月孕妇来回奔波折返仍不能办下准生证
曹女士说,她的户口显示的是北京市城镇居民,所在地在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办事处。丈夫的户籍虽然也是北京本地,但他的户口属丰台区卢沟桥乡太平桥村村委会管理,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集体户口”。两人目前居住的地方在六里桥华源二里。
今年,小两口准备生宝宝,而且,曹女士已经怀孕三个月。根据北京市《首都之窗》网站显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生育服务证时,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曹女士说,怀孕前她就没再上班,人事档案一直存放在朝阳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照上面的办证流程,她拿到生育服务证后,先是到自己的档案所在地盖章。“这个章盖得很顺利。工作人员看了我们提供的材料后,在生育服务证上人工写下了"初婚"、"一胎"的字样,以及经办人的姓名,并在这上面加盖了人事专用章。下一步,我就应该拿到我爱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那儿盖章,有了这两个章之后,才能到六里桥街道审核办理生育证。”
曹女士说,昨天,她拿着已经盖好一个章的生育服务证来到太平桥村委会。但是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看过她的证件后,要求她再去朝阳劳动职业介绍中心,让对方出具一张A4纸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她和爱人是首婚头胎。
“生育证上不是已经都写好了,可以证明了吗?”曹女士解释了多次,但工作人员坚持要她出具这张纸,并称生育证被领走后,计生办没有副本,他们需要留档汇总信息到乡里。无奈,曹女士又返回朝阳劳动职业介绍中心。但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生育证上的信息已经能够证明一切了,确实没有必要再出具一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曹女士无奈地说,今天上午,她要再次去和太平桥村委会沟通。“如果还不给盖章,没有生育证,我就没法去医院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