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整车重量限制40公斤?市场上80%的车辆不达标
要不要限重
据《i时代报》报道,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把整车重量限制在40公斤作为推荐标准,这次修订草案中,拟把这条上升为上海的地方强制标准。对此,来自行业和企业的代表持不同看法。
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说,当年的国家标准是在电动车数量较少的时候制定出台的,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24V电池容量,但现在上述标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只有锂电池电动车才能符合40公斤的重量标准。
从事电动车销售的市民代表赵长林也认为,如果车重限制在40公斤内,目前市场上80%的车辆不达标。
企业代表、上海绿亮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加亮认为,限制重量不利于企业也不利于市民。他举例说,一组20安电池的重量就超过23斤,如果限制车重,意味着上海所有铅酸电池的电动车都必须退出市场。除非车架用铝合金,但成本增加很多。
方加亮建议上海可参考江苏的地方标准:宽度不超过50厘米、重量不超过5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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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载人
《草案》拟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应当使用固定座椅。对于这个议题,绝大多数代表表示赞同。他们说:“这很人性化”。听证代表们也建议,被搭载者的体重也应有所限制。民警代表卢锋也表示,非机动车是家庭出行的主要工具,接送学生特别是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汽车、电动车都很多。如果禁止电动车载人,汽车必然多了,也影响交通。
针对非机动车驾驶者载人的条件,市民代表金康生认为,目前上海有60岁以上老人367万多人,出于安全考虑建议禁止60岁以上老人载人。不过,市民代表张坚则表示,残疾车车主平均年龄56岁以上,不应限定60岁。而且还有些老年人是自愿带孩子的,不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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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怎么管
不符合标准的重装超能量电动车在违章时应当按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处罚?市人大代表常江的观点明确:不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不应当上路,上路了就应当按照机动车管理,甚至按照机动车管理都太轻,应该取缔。而专家学者代表陈直青则持相反的观点:“超标电动车作为机动车管理不合适,因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两个标准体系。”行业协会代表郭建荣则建议对超标车限期淘汰,列个时间表,让消费者清楚。
民警代表卢锋表示,从现有的规定来看,只要超标就可视为机动车。但实际操作很难,如果按此标准,90%的车可能都因超标而认定为机动车,还是应当从生产、销售渠道予以限制,并通过限时淘汰、以旧换新等措施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车必需进行源头管理,不然执法者也很难,警力不足。建议实行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政策,从管理角度上,允许它可以借用机动车道。”
设置强制保险门槛
针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非机动车驾驶员由于没有强制保险,受害人很难得到赔偿金的问题,市律师协会代表刘巍嵩建议从制度设计和源头上予以管控,“可以设置强制保险这一门槛,如果在上牌前要求车主提供强制保险凭证,比如每年1000元保险费,车主自己算经济账,要不要再上路。以后撞了人或者被车撞,买了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来保障。通过经济杠杆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市民代表朱睿竑建议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法律依据都有了,但不执法,就只是纸面游戏。虽然警力有限,但越不执法,今后管理就越难,建议公安部门考虑。”
市公安局表示,会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代表的意见。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日前结束公众意见征询,于昨天下午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共设置了三个议题:是否将车身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成年人的规定是否必要、可行;是否把电动自行车归为机动车进行管理。14位代表围绕这些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