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龄女遭16岁少年施暴 原是沾亲带故
四川广播电视台的一则视频显示,一4岁女童(思慧)遭到16岁的干哥哥施暴并强奸。经医生检查,小思慧的下体充血,处女膜破裂,子宫也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生育。女孩与奶奶在镜头前放声大哭。
16岁的未成年强奸4岁女童,这种行为令人发指而悲哀。都说“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这两朵小花却面临着凋谢的危机。这是他们之痛,也是家庭、社会之痛。那么,是什么诱使少年做出这种无良行为呢?
说到底,还是因为孩子从小就缺乏性教育,所以少年对性有相当大的好奇心。16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于是,将干妹妹作为实践的对象。
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幼女身心尚未成熟,与其发生性关系对她们身心伤害都极大。近年来,幼女被强奸的案件时有发生,所以,儿童性教育刻不容缓。
父母从小教育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性教育的老师。因为,婴儿在吮吸妈妈的乳头时,就已经开始接触到性了。但是,由于家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对孩子“谈性色变”、难以启齿。其实,孩子3三岁前性别意识已经形成,而如果家长一味忽视儿童性教育,可能上述案例仍会再发生。那么,父母应如何对孩子性教育呢?
1.认识自己与差异
苏格拉底说过“认识你自己”,不仅要认识自己,也要认识到与异性的差异。婴儿在喝母乳的时候,小手摸妈妈的乳房,可能会发现妈妈的胸部与爸爸是不一样的,从而对父母有不同的感知。这可能是孩子最早的性别学习。
当宝宝稍大一点,家长同孩子一起洗澡,这种方式的性教育最直接。例如,女儿发现她的器官与爸爸的不同,不要害羞,父亲可明确地告诉身体的差异。同样,母子之间也一样。有些父母可能将儿子打扮成女孩的模样,如穿裙子,这种做法十分不恰当,久而久之会误导孩子的性别意识。
2.专业术语
有的父母因为害羞,可能用一些滑稽的“别名”来形容生殖器官,如“小鸡鸡”,这相当不合适,因为会让孩子觉得有些不对劲,不同于“肚脐”这种专业术语,而且会让他觉得身体各器官的不平等。
3.语气、言辞
如果父母说“不能做”,通常叛逆期的儿童在好奇心与挑战权威的驱使下,会做父母反对的事情。所以,父母应先告诉孩子他可以做什么,然后才是不可以做的事,如“见到女孩子,你可以和她握手,不可以碰她胸部”。
而且,父母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如父亲教育女儿“除了家人,在你成人之前不能让其他人吻你,如果有,就一巴掌打下去”。 女儿可能左耳进右耳出,所以你可以说“女儿,我扮演陌生人,然后想要亲你,你要煽我一巴掌,知道了吗?”然后,你就做示范,让女儿打你,可能这种情景剧会让她印象深刻。
4.新闻、案例
利用有关的新闻、案例,对孩子进行有关性道德、性犯及防治方面的教育。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多数施暴事件都是熟人作案,因此父母需要提醒孩子,对于异性的亲友或熟人,孩子有必要凡事留个心眼。
学校开设相关课程
学校是孩子的第二任教师。虽然现在国内很少有学校开设有关课程,但是,西方很多学校都已经开设,甚至幼儿园就开始教孩子这方面的知识了,如何使用卫生间等。教材可以采用漫画的形式,可强化孩子的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