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9岁女童午睡实施猥亵 事后给10元安抚
据介绍,陈某现年47岁,一人独居多年。事发之时正值2012年的夏天,9岁的被害人与陈某的侄女在陈某家中玩耍,玩累之后两人均在陈某卧室午睡。陈某见被害人身着裙装,遂起邪念对年仅9岁女童实施猥亵。陈某事后给被害人10元钱,叮嘱其不要将事情告诉任何人。
两天后,被害人的祖母等人知晓事情经过,后立刻向公安局报案,陈某于当晚潜逃。直至今年8月10日,被告人陈某在湖北石首被警方抓获,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目前猥亵儿童案件频频发生,给儿童成长和性格形成造成负面影响可能会伴随其一生。因此,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加强对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早期性保护知识的教育,呵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