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信息 需经专门检验检测机构复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根据这份意见,我国将坚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社会共管共治格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马纯良介绍说,最近几年,媒体发布过一些食品的检测结果,这些结果是一些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但也有检测机构发现自己在检测方法、结果上有误,并进行更正的情况。因此,必须要保证检测的结果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