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孕男子明码标价卖儿子 网上8万成交
据顺义法院介绍,被告人贾某今年25岁,其女友明某今年17岁,二人均为陕西人,系朋友恋爱关系。2012年3月份,二人在陕西打工时结识,当年4月份两人一起到北京顺义打工。刚来京两个月明某就发现自己怀孕已两个月,因年龄小又是未婚先孕还没经济能力,就想把胎儿打掉,但因上班没时间去医院,且胎儿越来越大,故只能生下。后二人商量把孩子生下送人,贾某通过网络发帖送养婴儿并明码标5万、6万和8万不等。当年12月份,大连的王女士给贾某打电话说面谈。2012年12月31日凌晨4时,明某生下一男婴,王女士从大连赶到北京。明某出院后王女士给贾某8万元将出生4天的婴儿抱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儿童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