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捐精者可接触亲生子女 律师表担忧
捐精者是否有合法权利申请接触他们的亲生子女,这的确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从生理学角度而言,他们具有血缘关系,但是这同样关系到伦理道德问题,因此多数人都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答复,但是国外一家法院明确指出,捐精者将被给予合法权利申请接触自己的亲生子女。
据外媒报道,国外一家法院裁定,只要捐精者找到他们捐献的精子持有者,即知道他们的后代,他们就可以申请联系他们的亲生子女。
坐在高等法院的贝克法官宣布,已知的精子捐献者可以申请1989年儿童法令第八条命令(关于儿童的住所,联系方式等条令)而无需遵循2008年人类受精和胚胎学法关于没有法律关系禁止联系子女的条令。
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涉及了为两对女同性恋夫妇捐献精子的两名男子,而据悉,他们曾经属于朋友关系。三队夫妻都属于民事伴侣关系。两名男士要求接触他们的后代并向家庭法院进行申请。
《家庭法律周刊》报道说,这两名男性申请接触各自后代。而孩子的母亲们则对此提出了争辩,她们反对说他们的这种行为将破坏她们的家系单位。然而,贝克法官却认为这两名男性都可以继续申请接触孩子的条令,但是关于住处方面却行不通。
其中一名妇女的代表律师告诉记者,法官的决定对于许多父母,包括同性恋以及异性恋而言,都将是一个可怕的前景。
“2008年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案首次确保同性父母将与异性恋家庭享受同等的权利,”凯文·斯金纳说道,“虽然法官的判决明确指出家系单位应当受到保护,但是对于许多家庭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而言,捐精者可以申请联系后代的可能性将会是一个可怕的前景。”同时他还补充道:“最为关键的是,任何计划通过使用生育治疗而怀孕的人都需要确保在过程开始之前适当的计划必须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