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饿死3个月儿子被判入狱6年
被告苏淑仪32岁,一直靠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为生。控方指被告于去年2月8日至5月5日,用奶粉喂养婴儿时,只用五匙奶粉,比相关指引要求的八匙少,最终让三个月大的儿子由于营养不良而被活活饿死。
据悉,案中男婴陈浩民于去年2月8日出生,体重2.85公斤,一直由被告照顾,直至去年5月5日被告因男婴不愿喝奶才带他到诊所求医,当时男婴已无反应,送往玛嘉烈医院后证实死亡,死时只重3.01公斤,三个月只增重0 .16公斤,为正常同龄婴儿体重一半。法医高永富指男婴没有其他疾病及伤势,所以推断是食物供应不足饥饿致死。法官指男婴死时,心肺器官功能失效,其承受痛苦难以想象。
案件昨日宣判,法官判刑时批评,被告苏淑仪行为极为残忍,疏忽儿童,稍微有人性的父母看到男婴的惨状,都不会袖手旁观,何况是亲生母亲。法官又指,父母照顾子女是天经地义,所以对被告必须重判,以起警戒作用,绝对不容许这些违天背道的行为。
法官裁定,不接纳被告自称无知的辩解,看不到有任何减刑的理由,重判被告入狱6年。法官指出,被告的心理报告显示,她的人际关系差,至今仍抵赖罪行,有再犯风险,要考虑将来是否让被告管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