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孕妇煤气中毒一尸两命
戴某父亲说,女儿与李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老家举行过结婚仪式,后与李某父母共同生活,李老汉疏忽大意造成女儿一氧化碳中毒,后又怠于施行抢救措施造成女儿不治死亡。老人说自己患有疾病,儿子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失去女儿后,家中没有经济来源,也给他带来很大打击。李某及其父母认为,他们三人对于戴某的身亡也是受害者,作为与戴某同住的成年家属,对她的生命健康不应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记录,涉案煤炉在煤炉与烟筒处没有密封措施,李某三人对煤炉使用不当,对于戴某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戴某作为成年人,亦应注意自身安全,故判定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