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再伤人!9龄女童上学遭横祸
近日贵阳市发生五犬伤人事件,受害者是年仅9岁的女童,所幸被环卫女工相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随着大型犬只的饲养流行,全国各地都发生了多起恶犬伤人的事件,而受害者往往都是弱小的儿童、老人和妇女。虽然政府也加强对犬类管理的重视,可是在前几天贵阳市又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受害者是一名年仅9岁的小姑娘,同时遭遇5条恶犬的袭击。
上学途中遭恶犬袭来
3月4日早上7:10左右,贵阳市嘉润路十八洞小区门口,年仅9岁的小学生薇薇正在上学的途中,突然5条狗窜出袭击了她。薇薇被扑倒在地,遭受了恶犬长达5分钟的撕咬。所幸的是环卫工人樊女士正在嘉润路上打扫卫生,在听见小女孩的哭叫声后循声救下了小薇薇,并当即拨打了120和110,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受伤的小薇薇送往医院救治。
狗主人愿意承担过失
这5只袭击薇薇的狗每一只都有二三十公分高的,名为“比特斗牛犬”,犬性极为凶猛。但是,这些恶犬是谁饲养的呢?据调查附近住户称,这五条狗是住在附近一位姓金的先生饲养的。金先生承认狗是自己养的,这五只比特犬是趁自己不注意偷逃出去,而咬伤了人,自己会负起责任的。
薇薇被送至医院检查后发现头部、手部、臀部又多处咬伤,其中头部的伤口有四公分左右。身上的校服上斑斑血迹,还有被狗咬出的破洞。目前警方正在对金先生养犬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小编按——
又是一起恶犬伤人的事件,如同“老人摔倒扶不扶”“公交车给老人让不让座”等社会问题一样现实。尤其是近年来,恶犬伤人的事故有所攀升。人们不禁想问,究竟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饲养宠物是公民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理应在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监管和控制之下。“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和“宠物不得伤人”是最基本的规则,宠物如果伤人饲养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者还需承担刑事责任。除了妥善管理自己的宠物,饲养大型犬的饲养者必须在家中标明“家有猛犬”等警示字样。
但除了宠物饲养者之外,政府应当对饲养犬种有所限制和正规管理。狗肇事,人负责,中国国内很多城市出台的相关犬类管理条例制订过少过粗,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犬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