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死4岁女童央求同事顶包 双双被刑事拘留
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为逃避责任,找人冒名顶罪。此人自作聪明心存侥幸,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但自己受处罚,还连累同事受过。
王某是定远县人,在滁州一家货运公司工作。因为持有的是B2驾驶证,他不能驾驶牵引货车,就在公司从事管理。为了尽快将驾驶证升到A2,他利用空隙跟车练习。
事发当天,王某跟同事徐某所驾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滁州前往明光拉货。路上,禁不住王某的软磨硬泡,徐某将车交由王某驾驶。
行至104国道明光市张八岭街道境内时,货车要加水,王某便逆向驾车到路另一边。此时,相对方向一辆电瓶车驶来,王某因缺少处理险情的经验,采取措施不当,将电瓶车刮倒在地。
王某下车后,看见路边倒着一辆电瓶车,地上躺着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女童。孩子头上血流不止,不停哭泣。
接报警后,两名伤者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
考虑到自己准驾车型不符,王某一来害怕引发官司被公司辞退,二来担心保险公司拒赔,于是赶紧央求徐某冒名顶替。经不住苦苦哀求,徐某碍于情面应承下来,拨打110报警。
明光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获悉两名伤者系爷孙关系。下午15时许,周某骑电瓶车带着不满4周岁的孙女外出,不想被逆向驶来的货车刮倒。
在民警面前,徐某自称是肇事者。在交警队做笔录时,徐某神情异样,且陈述内容有出入,引起民警警觉。
当晚22时许,医院传来消息称,被撞4岁女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与此同时,民警连夜调取货车行驶路段的视频监控,走访案发时目击证人,发现事发时的驾驶员可能另有其人。获悉事态严重,徐某很快改口,称自己冒名顶替,真正的肇事司机是王某。
次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徐某因涉嫌包庇罪,双双被刑事拘留。日前,两人均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