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色州禁止怀孕20周后堕胎行为
据美国路透社报道:本周四,阿肯色州加入了美国其他七个州共同制定的关于禁止怀孕20周后堕胎的法案。民主党州长麦克·毕比对此法案持否决态度,但最终共和党控制的州参议院投票推翻了其否决,法案最终得以实施。
阿肯色州的州议员们已经对这一法案进行了最终批准,他们提议一旦胎儿的心跳能通过超声波检测仪检测出时,孩子就不能被打掉。这或许是12周的时间。他们也将法案递交给了麦克·毕比。
在共和党人控制的州议会议场以53票比28票取得胜利后,州议员又以19票比14票推翻了毕比的否决。在阿肯色州,法律制定者只需通过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票选来推翻否决。
孕后20周禁止堕胎的法令将以下情况排除在外:强奸、乱伦和孕妇有生命危险时。不过胎儿带有致命疾病的情况仍在法令范围之内。
后一项胎儿心跳法案还包括一些相似的例外情况,同时也要求该州发布医学公告:如有医生违反将被吊销执照。
新法案遭各方质疑
阿肯色州公民自由协会的合作代理律师贝蒂娜·布朗斯泰认为:新出台的20周法案和通过批准的心跳法案是违反宪法的。
布朗斯泰说,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可能会向这两项法案提出挑战。
针对于心跳法案,布朗斯泰称:“一旦它成为法律,这将会成为全美最严格的反堕胎法律。那时,成千上万的妇女会受到影响。”
该法案的主要发起人,共和党代表安迪·梅百瑞表示,20周法案与阿肯色州之前的一项法律很相似,而且他认为这是符合宪法的。
共和党参议员大卫·桑德在周四罕见的推翻州长否决的会议时声称:“我们可能会遭遇一次诉讼,不过法律的制定者不会总让他对手的批评声影响他们的投票。”
计划生育中心的执行官吉尔·琼称,这项所谓的“心跳”法案将会成为这个国家对堕胎最严厉的限制。
州长毕比曾表示,他否决这项法律是因为他认为它违反了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合法堕胎的决定,同时它也不利于法律的合理化改革进程。
怀孕后期堕胎现象还是相对较少的。大多数最近出台的关于禁止孕后20周堕胎的法案是基于一项有争议的医学调查,该调查认为:胎儿在20周后就会有疼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