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继母与婆婆不和用开水烫女儿双脚
公诉机关指控,蔡亚珊自2009年5月起,在其租住的朝阳区某小区家中,因与丈夫陈某的父母关系不好,为发泄心中的不快,先后多次掐6岁继女小云的脸、嘴、身上,用擀面杖殴打、用脚踢踹其全身多个部位,用开水烫伤其双脚,导致小云多次入院治疗。
小云病历显示,她于2009年5月到2011年12月间,7次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病因包括右肱骨远端骨折,头皮血肿、右手切割伤和烫伤,会阴部软组织损伤等等。在最后一次被送去医院时,医护人员报警案发。
经法医鉴定,小云全身多发损伤,遗留头皮瘢痕3处,瘢痕累计长度为9.7厘米;颈部广泛点片状瘢痕;全身多发瘢痕伴色素沉着,其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检方还查明,蔡亚珊和小云共同生活期间,不让小云见自己的亲生母亲和爷爷奶奶,并威胁丈夫如果带孩子去见其他亲属就要和他离婚,还要跳楼自杀。蔡亚珊也恐吓小云不让其将被殴打的事告诉爸爸,导致小云在和蔡亚珊共同生活期间,无法告诉别人自己被虐待的情形,致使小云精神和肉体受到蔡亚珊的摧残。蔡亚珊后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蔡亚珊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7月,小云生母起诉小云生父讨要孩子抚养权一案已由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小云的生父陈先生对于女儿被继母殴打应该知情,但他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其行为显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因此,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小云改由生母张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小云抚养费1000元至其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