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行为问题的惩罚 正负影响需分清
行为心理学所讲的惩罚与日常生活中的惩罚不完全一样。首先要明确的一个区分是,行为心理学所讨论的惩罚,可以分为正惩罚与负惩罚两个方面。
认识正惩罚
一个学校教学案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行为心理学中正惩罚的意思。学生考试时应该独立完成自己的考卷。如果一个学生窥视别人的考卷并且抄袭答案,可能会得到不好的结果即被老师批评。以后,学生窥视别人考卷抄袭答案的行为会由此下降或者完全杜绝。这样看来,学生良好的考场行为是过去行为的结果而形成的。当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必须体验过有关经历,俗话说,惩罚有杀一儆百的效能,大部分学生都可以从观察中学到不良行为与不欲后果之间的功能性关系。
要正确理解正惩罚的概念,有三个要点必须注意:
一是有一个特定的行为发生了;
二是行为之后行为者立即得到了某种不欲之物(在以上例子中是老师的批评);
三是这一特定行为在将来呈下降的趋势,因为行为变化的目的因在于避免再次得到不欲之物。
认识负惩罚
负惩罚的概念也可以用一个学校中的例子来说明。当学生做游戏时,他们应该互相合作,轮流活动。如果一个学生想霸占所有的玩具,可能会得到不好结果。在这种时刻,老师也许会用短时隔离的方法,让这一学生坐在一边看别人活动。以后,学生霸占玩具的行为会由此下降或者完全杜绝。
负惩罚也有三个要点必须注意:
一是一个特定的行为发生了;
二是行为之后行为者立即失去了某种可欲之物(在以上例子中是游戏的机会);
三是这一特定行为在将来呈下降的趋势,因为行为变化的目的因在于避免再次失去可欲之物。
总之,惩罚是特定行为后的那些结果能够减少这些行为在将来再度出现的可能。具体地说,正惩罚是由某行为导致而来的不欲后果,会对该行为的将来走向起到抑制和消退作用。而负惩罚则是由某行为导致失去可欲后果,会对该行为的将来走向起到抑制和消退作用。另外,有两个方面要特别注意。
第一,对特定的行为是否惩罚,要根据同一行为在将来的变化而判断,而不完全是由老师所认定的。
例如有些老师说:“我班级里有的学生,惩罚对他不管用。任你批评他,坏的行为就是改变不了。”如果学生的行为没有变化,老师的管教方法很难说是真正的惩罚。老师认为批评学生是惩罚他,但学生对老师的批评也许并不在意。只有当行为因为其结果而下降,才算是受到了惩罚。
第二,惩罚是针对行为而不是针对个人。
所以,尽管老师都爱学生,但对其某些问题行为,仍然可以并且应该给予恰当的惩罚。老师使用批评或者扣分等惩罚方法的目的,既不是为了为难学生,也不是为了出自己的怨气,而是为了控制和减少学生的某些不良行为。
有些不良行为会受到其自然结果的惩罚,而不一定是通过老师的直接干预而改变。在教育环境中,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一个学生做游戏时霸占玩具,使得其他同学不愿跟他做朋友。慢慢地,这个学生会感到越来越孤独。因为负惩罚的作用,学生霸占玩具的行为有可能会自然地下降。尽管这些自然结果并非由老师所安排,但教育工作者对此要注意和控制。例如,在一定的情况下,老师要决定是让惩罚性的自然结果发展下去,还是对其进行引导加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