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违规滞港生子 入狱半年
据香港媒体报道,内地预产期在即的孕妇因在违规藏匿香港机场禁区7天,直到生产才惊动机场方面,虽由机场将其送入医院后生下了小孩,为小孩取得了香港的居留权,但这位女士因违反《航空保安条例》而获罪,最终被判即时入狱6个月。
藏匿机场禁区7日,在港分娩当日即被捕
这位名叫谢妙玲的涉事产妇现年26岁,她在去年7月份从孟加拉国乘飞机到港,原本是要经由香港转机返回广州的,但是她在遭遇航空延误后选择藏在机场禁区内,而不是与航空公司联络。藏匿7天后直到在某个登机闸口附近出现临盆迹象,才由机管局的一名职员将她送入医院。
最终她被指控无合理辩解逗留禁区范围罪,在生产当天就被香港警方拘捕。谢妙玲持内地护照,自称无业,在开庭后也并没有请律师代表,由她自己亲自向法庭求情,她称当时没有登机返回内地是由于身体不舒服,事后也没有联络航空公司或是向机场工作求助,但法官认为她是故意留港直至分娩,被判处6个月监禁。
内地产妇滞留香港产子获刑有先例
与谢妙玲同类型的案例早在2013年就出现过,当年分别有3名内地孕妇以访客的身份抵达香港,逾期留港直到生产,还未经预约冲往急症室生产,最终也因逾期逗留香港而被警方拘捕。《航空保安条例》规定,除非由官方授权的通行证持有人陪同,或随身携带有效通行证,任何人不得进入或逗留禁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并监禁两年。
医院管理局发言人也就此事件声明,自2012年4月起,公立医院已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分娩服务,并且强调孕妇在分娩前的最后一刻才赶到急症室生产对胎儿和产妇都是极其危险的,两者都要承担一定风险。据统计,去年12月,未预约香港医院分娩服务就往急症室分娩的内地产妇个案有7宗,外地孕妇的同类个案则有9宗。